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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外贸企业可享受 “两证合一”出口便利政策
日期:2019-10-17 浏览
10月15日开始,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实行“两证合一”。这意味着我市进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新备案或变更备案后,可根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相关规定,直接向海关申请原产地证书,无需再到海关办理原产地企业备案。
 
  在“两证合一”改革前,进出口企业通常需要先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再到海关办理原产地备案。“两证合一”实施后,将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一口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备案”,为企业免去了重复录入信息、上传资料的麻烦。出口企业直接获得原产地企业备案资质,还有利于提高企业申领意愿,进一步提升优惠贸易协定利用率,充分释放关税优惠红利。据宜兴海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宜兴海关辖区内已有千余家原产地备案企业,“两证合一”实施后,我市新备案企业预计将大幅增加。
 

  同时,宜兴海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在10月15日实施“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但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企业,可凭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向海关申请原产地企业备案并申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