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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招聘教师公告
日期:2020-02-02 浏览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徐州市教师招聘采取全市统一笔试、各县(市)区自主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由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各县(市)区教师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

  一、招聘岗位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徐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z.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2月1日至2002年1月31日之间出生)。

  2. 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条件

  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4. 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2.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聘用后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5.有政策规定明确2020年7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的人员;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徐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z.gov.cn),点击“2020年徐州市教师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应聘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市教育局负责局直属学校应聘人员资格审核。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2月26日-3月3日08:00-2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2月26日-3月4日0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2月26日-3月5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2月26日-3月6日 9:00-17:00

  缴费时间:2020年2月26日-3月6日 8:00-22:00

  2.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3月10日10: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3月18日-20日  08:00-22:00;

  4.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 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5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20年3月21日(周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生可以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 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各县(市)区资格复审等要求见各县(市)区招聘网站。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4月1日-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原徐州市第九中学院内A103室(市宣武市场南,新生街76号)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 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 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⑤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4月9日 上午10:00-12:00。

  地点另行通知。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3) 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 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另须专业技能加试。其中,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加试总分3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考察、选岗环节,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5. 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6. 选岗及考察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7. 公示

  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8.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公示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教师招聘公告将单独发布,招聘政策由各县(市)区负责解释。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807875,83738015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8652261060

  市纪委第十七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080730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8373219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